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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十一批市级公租房(围里公寓)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08-20 11:4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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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厦门第十一批市级公租房(围里公寓)申请条件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即“三高”企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企业(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特别注意

厦门第十一批市级公租房(围里公寓)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即“三高”企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企业(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特别注意:本批次房源由单位申请承租并签署租赁合同,取得房源后作为集体宿舍,按照一人对应一张床的分配方式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

如:三床型单间公寓内有三张床,因此一套三床型单间公寓须安排3个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合住)。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列入厦门市“三高”企业培育库。

(二)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