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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8 04:45: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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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海沧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当前我市新冠病毒疫情形势仍严峻复杂,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疫情防控管理,做到守土有责。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

海沧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

当前我市新冠病毒疫情形势仍严峻复杂,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疫情防控管理,做到守土有责。

细化完善应急预案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的两案九制,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和防控物质资储备,积极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并依规妥善处置。

严格进出人员管理

严格进出人员管理,落实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培训机构,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培训机构的规定。人员进入校门时应做到“一看二问三查四测五登记”,即:一是看有无佩戴口罩;二是问询是否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是否属于机构相关人员;三是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情况;四是测量体温;五是采集进出人员信息并做好登记。

严格落实健康监测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建立师生的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师生健康情况。每日对各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各机构应随时关注疫情变化,落实市区防疫指挥部对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加强落实防护措施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做到培训场所内不聚餐,师生不串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健康培训,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为了每一个人的健康,为了疫情早日结束,请理解每一个防疫的要求,让我们并肩作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海沧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