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报销计算公式
(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医保能报销的金额(统筹基金支付)【不可超过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举个例子
小李参加的是厦门市职工医保,今年因病在本市某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治疗。住院总医疗费用120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11000元,根据厦门市职工医保政策,三级医院在职职工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报销比例为90%。具体报销如下:
医保报销的金额=(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即:(11000-1000)×90%=9000元,所以小李此次住院仅需支付12000-9000=3000元。
假如小李的个人账户还有余额1500元,可抵扣个人支付部分,那么小李此次住院仅需支付1500元。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待遇清单(版)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遇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