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7 16:59: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厦门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
内容简介
申请条件本地户籍: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
本地户籍: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注: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规定参照本市户籍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按每月1005元发放不超过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厅(http://hrss.xm.gov.cn)自愿申领。
第二步:进入“社会保障”,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
第三步:阅读失业补助金申领须知,按提示进行申请即可!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临时生活补助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以及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未领取的月份及金额可保留,领金期限内再次登记失业时,失业人员可以按原渠道申请继续按月领取剩余的月数及金额(补助标准不再重新计算)。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生育补助金。
临时生活补助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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