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7 23:05:06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厦门停车位,厦门停车位划线,厦门市未来三年将新增停车位超万个
内容简介
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印发《厦门市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实施意见》,计划到2025年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推动建设5处大型换乘停车场,进一步解决老城区,停车设施欠账、停车场供应不足等问题增加供给中心城区腾地建设停车设施根据《实施意见》,厦门市
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印发《厦门市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实施意见》,计划到2025年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推动建设5处大型换乘停车场,进一步解决老城区,停车设施欠账、停车场供应不足等问题
增加供给中心城区腾地建设停车设施
根据《实施意见》,厦门市将继续增加公共停车供给,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动新区按照标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意见还鼓励重点单位(区域)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增加泊位数量,利用边角空地等城市公共空间,结合老旧小区、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公共停车设施。
推动建设5处大型换乘停车场
在加强停车换乘衔接方面,厦门市将充分利用轨道交通沿线车站周边的边角空地,建设“停车+换乘”停车场或停车设施,支持将沿线车站400米范围内的社会停车场纳入轨道交通换乘范围,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优先考虑支持轨道交通换乘功能。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厦门市将建设“停车+换乘”停车设施不少于3个,到2035年,这一数量不少于5个!
鼓励共享,推动停车设施错时开放
厦门市还将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利用,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支持中心城区、老城区在夜间、节假日利用背街小巷、空地等,停放周边居民车辆。
2022年上半年,厦门市打造推出10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示范点
《实施意见》提出,在2023年前,还将推动各区在停车供需矛盾区域建成10处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示范点
建设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
此外,厦门市还将建设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实现经营性停车场实时剩余车位数据的无条件汇聚和无差别开放。鼓励智能化停车系统集成信息查询、车位预约和电子支付等功能,提升全市停车场智能化服务水平。
在充电设施配建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医院等停车场配套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可配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不低于总车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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