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引进时已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4.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2.新引进人才的引进时点以哪个时间为准?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次引进时经市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签署入厦报到的时间为准。因学历晋升以全日制毕业生或归国留学人员再次办理人事关系入厦手续的,以学历晋升后首次办理毕业生接收或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时间为准。
3. 如何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新引进人才个人只能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按规定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申报。单位接到新引进人才个人申请且审查同意申报的,登录市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网厅,进入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界面,填写申报信息后提交申请。
4.补贴标准是多少?
1.7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2.7月1日之前的新引进的人才,符合补贴条件且仍在申请期限内的,按照原有标准执行。即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2万元、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5.办理时限是多久?
120天(每季度第一个月审核发放上一季度生活补贴)。
6. 因申报信息错误导致申请失败或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受理部门业务窗口现场办理。
7. 函授的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能否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不能,须是全日制的研究生学历。
8.哪些单位和人才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呢?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适用于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新引进人才。
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自2017年7月10日起,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新引进我市辖区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可参照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补贴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补贴资金由各单位先行垫付,审核发放结果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报备市人社局。
机关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不能适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实际用工单位均应是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