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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村委会)

发布时间:2023-10-07 18:4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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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村)委会]参保缴费指南(医保年度)●参保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2.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村)委会]参保缴费指南(医保年度)

●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

3.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其父或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已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在厦门重复参保享受待遇。

●缴费标准

以厦门市政府公布为准。

●参保和缴费时间

年度集中参保登记时间:4月2日至5月31日。

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

年度集中缴费时间:6月4日至25日。

日常缴费时间:参保次月4日至25日。

●参保办理地点

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办公地址请具体向居(村)委会询问)。

●参保资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在校参保学生)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3月至5月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可在每月的4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4.缴费

(1)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①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税务部门于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新生儿和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健康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③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等功能缴纳费款;或是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进行缴费。

(2)采用居(村)委会代缴方式的:居(村)委会应于6月4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于补参保的次月4日至25日办理申报缴费。

5.停保: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以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时点)的参保人,税务部门将停止其医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参保的,应携带对应资料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查询渠道

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通过“掌上办税”—“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查询。或是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查询。

2.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查询。

●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 免费短信服务

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城乡居民,需要免费获取税务欠费短信提醒的(每年7月对欠费的进行发送),请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手机号码采集或变更。该手机号码与银行预留号码采集单位不同,无法同步信息,因此需要参保的城乡居民及时采集或进行变更。个别欠费短信由于第三方平台原因可能无法送达的,请参保的城乡居民务必自行上网查询核对缴费情况。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 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社保咨询热线12333

2.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3.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